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第162号令),于2021年12月27日发布。
自2022年4月1日起正式施行!
新规对于机动车考试的内容和合格标准,作出了一定程度的改变及优化:
(1)新增 C2增加C1考试要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条新增:
已持有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小型汽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解读:即C2车型可申请增加C1车型,且要通过科目二和科目三的考试。
(2)新增 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考试要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条新增:
已持有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
解读:准驾轻型牵引挂车需持C6牌,A1、A3、B1、B2、C1、C2均可增加C6,且要通过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
轻型牵引挂车的定义为“总质量小于(不包含等于)4500kg的汽车列车”,可以理解为持有C6驾照,就可以驾驶小型汽车牵引拖挂式房车,小型汽车和拖挂式房车总质量必须小于4.5吨。
(3)新增 摩托车驾驶证考试要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条新增:
已持有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或者持有普通二轮摩托车驾驶证申请增加普通三轮摩托车准驾车型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解读:即F牌申请增加D牌、E牌,或者E牌申请增加D牌,需参加并通过科目二和科目三。
(4)变更 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汽车的考试要求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条新增:
已持有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驾驶证的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发生变化,不符合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准驾车型的条件,但符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条件,申请变更的,应当考试科目二和科目三。
解读:各车型驾驶证不符合准驾车型条件的,但符合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准驾车型(C5)条件,申请变更需参加并通过科目二和科目三。
(5)变更 大型客货车科目二考试内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三条:
(一)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桩考、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侧方停车、通过单边桥、曲线行驶、直角转弯、通过限宽门、窄路掉头,以及模拟高速公路、连续急弯山区路、隧道、雨(雾)天、湿滑路、紧急情况处置;
解读:A1、A2、A3、B1、B2车型科目二由以前的16项变成14项,取消了原科目二“通过连续障碍”和“起伏路行驶”项目。
(6)取消 C2、C5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三条:
(三)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倒车入库、侧方停车、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解读:根据考试实际,取消C2和C5科目二的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
(7)规定 C6轻型牵引车的科目二考试内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三条:
(四)轻型牵引挂车考试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
解读:指明C6车型的科目二考试内容。
(8)变更 大中型客货车科目三考试里程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四条:
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考试里程不少于10公里,其中初次申领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准驾车型的,白天考试里程不少于5公里,夜间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考试里程不少于3公里。不进行夜间考试的,应当进行模拟夜间灯光考试。
解读:统一了A1、A2、A3、B1、B2车型科目三的考试里程。
(9)新增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五条:
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内容包括:安全文明驾驶操作要求、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条件下的安全驾驶知识、爆胎等紧急情况下的临危处置方法、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伤员急救知识等。
解读:新增恶劣气象和复杂道路的驾驶知识、爆胎处置方法、防范次生事故处置知识、伤员急救知识。
(10)变更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相关内容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令第162号)第三十七条:
持境外机动车驾驶证申请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申请准驾车型为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
解读:取消139号令(2016年4月1日实施)关于“内地居民持有境外机动车驾驶证,取得该机动车驾驶证时在核发国家或者地区连续居留不足三个月的,应当考试科目一、科目二和科目三”之规定。
新增了对A1、A2、A3、B1、B2等大中型客货车的考试要求,由以前只考科目三变更为应当考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
新规十问:
问题1:
请问如何申请新规中新增的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的驾驶证?
答:
新规中新增了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代号C6)。准驾的车辆是“总质量小于(不包含等于)4500kg的汽车列车”,可以理解为持有C6驾照,就可以驾驶小型汽车牵引拖挂式房车,小型汽车和拖挂式房车总质量必须小于4.5吨。
C6证不能初次申请,需已取得驾驶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准驾车型资格一年以上或持有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驾驶证,增驾只需考科目二和科目三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二考试内容仅为桩考、曲线行驶、直角转弯三项。此外,增驾的年龄为年满20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60周岁以上已持有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换证时还可以保留轻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至70周岁。
问题2:
新规对申请驾驶证的年龄有哪些调整?
答
1、申请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轻便摩托车准驾车型的,由原来的18周岁以上、70周岁以下,调整至年龄上限不作限制。对年龄在70周岁以上人员考领驾驶证的,增加记忆力、判断力、反应力等能力测试,既便利老年人考领驾驶证,又保证身体条件符合安全驾驶要求;
2、申请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驾驶证的年龄下限由26周岁、24岁统一降低至22周岁;
3、申请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年龄上限由50周岁调整至60周岁。
问题3:
新规对大型货车增驾大中型客车的间隔时间有所调整吗?
答
有,申请大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5年缩短至3年,申请重型牵引车和中型客车驾驶证的由取得大型货车驾驶证至少3年缩短至2年,这一调整将方便更多群众申请大型客货车驾驶证,扩大了职业准入范围。
问题4:
新规对申请和增驾大中型客货车是否有更进一步的严格要求?
答
是的,新规进一步严格了申请条件,由原来的3项增至7项,增加了对毒驾、再次酒驾、危险驾驶构成犯罪等人员禁止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条件,以进一步保障公共安全。
问题5:
对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业生增驾领证年龄是否有所放宽?
答
有,针对运输行业反映的大中型客货车驾驶人短缺问题,放宽了驾驶职业教育领证年龄。正在接受全日制驾驶职业教育的学生,申请增驾大型客车、重型牵引挂车准驾车型,年龄由20岁周岁以上、50周岁以下调整为19周岁以上、60周岁以下。通过改进申请和考试制度,引导鼓励驾驶职业培训教育发展。
问题6:
请问什么是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
答
新规推行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全国“一证通考”。对在户籍地以外申领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申请人可以凭居民身份证“一证通考”,无需再提交居住证明。
问题7:
请问怎么理解“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
答
恢复驾驶资格考试“跨省可办”,即对驾驶证超过有效期未换证被注销不满两年的,申请人可以向全国任一地申请参加科目一考试,恢复驾驶资格,更好满足群众异地考试换证需求。
问题8:
听说新规对科目三预约考试时间进行了优化,请问体现在是哪些方面?
答
报考小型自动挡汽车C2、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C5,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预约科目三的时间由30天缩减为20天;增驾大中型客货车驾驶证的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后预约科目三的时间由40天缩减为30天。
问题9:
小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有什么新规定?
答
对申请小型汽车异地分科目考试的,申请变更考试地的次数由1次调整为不超过3次,更好地满足异地考试的需求。
问题10:
请问什么是电子驾驶证?
答
在全国推行机动车驾驶证电子化,电子驾驶证动态显示驾驶证准驾车型变化、交通违法记分等信息,可通过全国统一的“交管12123”APP申领电子驾驶证。电子驾驶证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办理交管业务、接受执法检查时出示使用,为驾驶人提供在线“亮证”“亮码”服务,进一步简化办事手续,提升证件使用便捷度,更好便利群众办事出行。
延伸问题:
新规中关于代考的处罚?
答
对持有驾照的的人,若发现代替他人考试,将直接注销驾照;对于尚未持有驾照的人,若三年内有代替他人考试,则不得申请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