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经常在电视上看到,公堂之上,主审官在宣读判决书时,最后都会说一句“秋后问斩”。那么“秋后问斩”四个字到底是什么意思呢?古代死刑犯难道真的要等到秋天以后才执行死刑吗?我们今天就来聊一聊“秋后问斩”的由来。
在古代,人类无法理解自然界的规律,认为世间所有事物,冥冥中自有定数,一切都是上天的旨意,世间的一切凶与吉、灾与恶都是上天的安排。所以人类的所有活动都必须请示上天,遵从天意。而春夏是万物生长的季节,所以把所有正向的积极的事情放在春夏执行,比如封官、晋升、制度、庆典等等;而秋冬万物凋零,所以负面的、消极的事情就放在秋冬执行,比如杀罚惩戒。
西汉儒学家董仲舒根据儒家天人合一的思想,总结出“天人感应”的学说。董仲舒认为“天有四时,王有四政”,庆、赏、罚、刑对应春、夏、秋、冬,所以应该春夏行赏,秋冬行刑,如果违背天意,就要受到上天的惩罚,从此便制定了秋冬刑罚的律令,行刑时间定为农历9-12月,一直沿用到清朝。但这个规定只适用于经过多方会审,确定违背法令而被判处死刑的人,宣判和执行都要进行严格的审核。如果是十恶不赦之徒就不用审了,直接“就地正法”或者“斩立决”。
以上就是“秋后问斩”的来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