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在海南建省办特区的浪潮中诞生,伴随着海南改革开放的风雨历程而稳步发展,前身为诚信律师事务所和信达律师事务所,一九九二年改制为合作制律师事务所,一九九七年十月规范为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一九九九年五月两所合并为海南信达律师事务所,目前为海南规模较大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事务所自成立以来,开拓进取,相继取得各项专业服务资格,成为海南拥有专业法律资格较多的律师事务所之一。
事务所以人为本,汇聚着一批敬业勤业的律师队伍,现有专职律师18名,兼职律师1名,其中合伙律师5名,聘用律师14名,现设立刑事、民商、非诉讼三个法律业务部和行政事业部。事务所合伙律师业务各有专长,精诚团结紧密协作充分发挥团队优势。聘用律师皆为大学本科以上学历,勤勉尽责,开拓进取,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
事务所以诚实、信用为执业原则,以高效、优质为服务宗旨,在全所同仁多年的努力下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建立了广泛而良好的社会关系,通过优质高效、信誉卓著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大客户的高度信赖。
事务所创办以来,办理了大量的各类经济、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案件,成功的参与策划包括海南恒泰芒果产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椰岛股份有限公司、海南海德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海南轻骑海药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南洋船务股份有限公司、海南华侨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的上市、配股、兼并、重组、债转股专项法律服务工作;参与处理了各类破产事务纠纷,并被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指定为海南省宝平集团公司、海南兴发房地产开发公司破产清算组律师。